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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知識分享 FCC知識分享模式FCC-VOC

      更新時間
      2024-12-2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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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介紹

      FCC知識分享相關的文件資料需為中英文兩種。

      為縮短知識分享周期,提供的資料zuihao為電子文檔形式。

      在知識分享過程中,針對一些特殊情況,可能需要企業補交其它額外相關資料

      辦理FCC知識分享需提交什么資料:

      申請知識分享產品的生產廠商和申請知識分享方的全稱和詳細的聯系通信地址。

      將提供給用戶的知識分享產品的安裝和使用手冊的副本。(如該產品還沒有用戶手冊,則可提供相關內容的草稿副本)

      產品電氣原理圖及工作原理說明。(如產品有接地或天線,應加以描述)

      有關產品的工作振蕩頻率表,表中應列出信號的傳播路徑和相應振蕩頻率。

      其它一些需要說明的產品特點。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準。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準,即FCC許可證。其中FCC知識分享的模式有:VOC、DOC和ID三種。

      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相關部分(CFR 47部分)中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知識分享(FCC知識分享); 目前,美國已連續幾年成為我國第二大貿易伙伴,中美貿易額呈逐年上升趨勢,因此對美出口不容小覷,美國的產品技術標準、進口法規的嚴謹堪稱shijiedi一,了解美國市場準入規則將會幫助我國產品進一步打開美國市場。

      FCC全稱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直接對國會負責,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dianshi、電信、weixing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負責授權和管理除聯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頻傳輸裝置和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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